学生公寓节水节电制度

来源: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:2019-05-20浏览次数:57

 1、住宿学生要爱护好公寓楼内的水、电设施,保证学生公寓楼正常的水、电供给。  

 2、公寓楼内杜绝长明灯、长流水,做到人走灯灭,人走水停(发现违犯者罚款)。  

 3、公寓楼管理人员、维修员要经常检查楼内的水、电设施和水、电使用情况,发现设施损坏或浪费现象及时报公寓中心办公室维修。  

 4、严禁私自接线装灯、安插座,严禁使用电炉子、电热器具等违禁电器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  

 5、公寓楼内每室安装40W灯棍或40W灯泡一个,不准任意更换大功率灯泡,违者按违纪处理。  

 6、旧公寓按时熄灯,新公寓24小时供电,但灯棍必须于晚11:00熄灭,台灯可继续使用。  

 7、用电实行“定量使用,超量收费”原则,各房间按规定定量供电,超出定额部分,由房间内成员另行购电。  

      8、违犯规定,造成水电浪费或发生事故者,必须承担全部责任,负责赔偿损失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