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:
第一条 公寓的室内内务和卫生
1、学生公寓室内卫生,由本室的学生负责打扫,该室室长负责值日安排,确保室内清洁、美观。
2、学生每天早操和午休后,按照内务规范要求整理好床铺、被褥、洗漱用具,清理桌面及室内卫生。
3、值日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房间里每个人的物品放置是否符合规范,然后将垃圾放到垃圾道或垃圾箱内。
第二条 公共卫生
对走廊、楼梯、洗漱间、厕所、公寓楼周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,主要由公寓服务管理人员负责打扫,学生负责维护公共卫生和检查监督。
第三条 卫生检查标准
1、地面干净,无痰迹、果皮、纸屑等杂物。
2、床铺整洁,使用统一配发的卧具,按统一规范整理内务。
3、桌面干净,桌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美观。
4、门窗干净,灯具、书桌、衣橱无灰尘,无私自拉绳结线,搭挂衣物现象。
5、楼道、楼梯无垃圾尘土,无积水。
6、墙壁门窗无乱写、乱画,无污迹,无破损,无蛛网。
7、洗漱间、厕所地面干净,无垃圾,无剩饭菜,无积水,水池内无杂物油污,无长流水现象,室内无异味。
第四条 检查评定
按照室内卫生标准及内务要求,由学生宿舍管理科组织学生“楼管会”成员负责检查,采取周一普查、平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,同时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两次;各项检查成绩每周一汇总,每月一评比,评出“文明宿舍”、“规范化宿舍”与“未达标宿舍”,与综合测评和奖惩制度相挂钩。
公共卫生成绩由学生宿舍管理科、“楼管会”学生共同评定,采取公寓中心定期检查、学生不定期抽查的方法,检查评分,计算卫生成绩,设立卫生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