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宁医学院公寓管理人员考评奖惩制度

来源: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:2019-05-20浏览次数:1861

 在公寓管理中,为调动所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实现奖惩分明、树立正气、人人参与、齐抓共管的良好风气,特制定本制度:  

一、工作要求  

1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履行岗位职责,做好各项工作。  

2、值班管理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,做好来客登记和宿舍违纪登记,严禁不明身份的人进入公寓楼。  

3、认真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开关楼门,负责检查和登记上课时间仍留在宿舍内的人员,杜绝留宿外人现象。  

4、做好楼内各项安全检查和值班安全保卫工作,妥善处理突发事件,及时向领导汇报。  

5、完成好楼内的卫生清理工作,保管好卫生工具。  

二、考评奖惩  

1、设立卫生奖。公寓管理办公室派专人每天检查员工卫生,根据每位员工的每月卫生成绩,结合学生不定期抽查成绩,评定管理人员工作质量,成绩前十名发放卫生奖。  

2、设立值班安全奖。公寓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,履行岗位职责好,认真进行安全检查,未发生安全事故者,每月发放值班安全奖。凡擅自脱岗人员,每五分钟罚款拾元,情节严重且造成后果者,给予开除。  

3、设立优质服务奖。各楼设立“投诉意见箱”,凡学生投诉某位员工两次以下者,给予警告批评,投诉两次以上者,视情节给予罚款10元至100元处罚;全月无投诉发生且学生反映良好者,发放优质服务奖。  

4、凡请假超过十五天以上者,公寓管理办公室除扣发相应工资和奖金外,停发其月终奖和奖励;擅自缺勤人员,给予罚款20至100元;旷工七天以上的人员,公寓管理办公室给予除名。  

       5、实行“全员聘任,竞争上岗,优胜劣汰”的人事用工制度,每学期末,公寓管理办公室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定。考核评定分:公寓管理办公室评定和全体管理人员民主评议。公寓管理办公室根据综合评定结果,确定下学期是否继续聘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