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
来源: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:2025-01-10浏览次数:10

一、日常维修工作,其中包括:公共设施、供水、排水、门窗、灯具、电路开关等维修。

二、校园房屋修缮、路面维护、损坏的井盖、桥梁等维修工作。

三、校内化粪池的清理、疏通工作。

四、负责物业公司工程部日常维修工作的监管。

五、日常维修耗材的采购、保管、进出库的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校园、教学科研办公楼宇等基础设施的零星维修工程,项目概算造价在5 万(不含 5 万)元以下的小型修缮;工程实施、施工监管、竣工验收、报审、结算等工作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